招标文件补遗书02号
项目名称:科右前旗美洁垃圾处理厂污染整治运营服务项目
项目编号:兴公资交易【2020】政采(公开)0011号
招标文件补遗内容:
1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采购预算金额:13954600.00元;
现变更为:采购预算金额:13954300.00元;
投标地点: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原盟公安局)五楼四开标室
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:贰拾柒万伍仟元(275000.00元)
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(到账时间):
2020年2月10日下午16:30之前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
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信息如下:
(1)户名: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
账号:15050162664500000039001487;
行号:105198000077
(2)户名: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浩特都林支行
账号:051516010400017470000001329;
现变更为:投标文件递交时间、开标时间为:2020年5月7日上午9:00;
投标地点: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原盟公安局)五楼四开标室
投标保证金的金额:贰拾柒万伍仟元(275000.00元)
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(到账时间):
2020年04月29日下午16:30之前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
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信息如下:
(1)户名: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
账号:15050162664500000039001487;
行号:105198000077
(2)户名: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浩特都林支行
账号:051516010400017470000001329;
现变更为:第28.3项“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为《中标通知书》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”。
现变更为:第5.1项付款方式“三年服务期满,经过验收达到甲方要求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扣除质量保证金,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款项。”
2020年04月14日